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

不要愛世界

約翰壹書2:1-17
金句2:15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。
我們是 神的兒女,並且我們也不想犯罪。但我們誠實地面對自己的時候,我們就發現我們每天都會在思想上、言語上和行為上犯罪。罪是嚴重的,因為罪是悖逆 神;而且罪的工價是死。當我們站在 神審判的寶座前,我們只能認罪。但有一位為我們在父 神面前辯護的,祂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,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並世界一切的罪而傾流祂的血。當我們屬於耶穌,祂的寶血就從罪中救贖我們。耶穌是我的辯護人,祂為我辯護。我怎樣知道我是屬於耶穌的呢?就是當我憑著信心遵行祂愛人如己的誡命時,我就知道我是屬於祂的。當我接受祂是為我而獻上贖罪祭,祂就進入我的心。祂的愛也開始改變我悖逆的心。我順從祂並行祂的道,是因為我愛祂。耶穌用兩句話總結了律法和先知,就是愛 神和愛人如己(申6:5;利19:18;太22:37-39)。耶穌告訴祂的門徒: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。」耶穌吩咐我們要愛,祂自己就展示了何為愛。我們可以在祂的人生中看見祂的誡命是真實的。當我們遵行祂的誡命,這真理也同樣在我們身上看見。耶穌來到這充滿黑暗和憎恨的世界,成為 神愛的禮物。祂的光是照亮黑暗世代的真光。我們如何行在耶穌的光中呢?就是愛弟兄;也就是我們所領受的命令,即是要愛鄰舍和愛仇敵。我們從這裏領受了要愛弟兄。要愛我們身邊的人,是難的;有時最難愛的是我們在主裏的弟兄姊妹。因此,在信徒群體中有許多紛爭。但我們若恨弟兄,我們就仍住在黑暗裏。
禱告:主啊!我靠自己不能愛別人。求主來住在我心,幫助我以祢的愛去愛別人。
一語:行在耶穌的光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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