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

當懼怕 神而不是人

馬太福音10:26-33
金句10:28 那殺身體,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,正要怕他。
1不要怕他們(26-28)
  世上的體制似乎是一切奧秘和能力的關鍵,而 神百姓所受的苦似乎被隱藏,然而我們不要懼怕他們的詭計和虛假。真理必然得勝,所以我們要有確信地和清楚地傳揚,因為世界或許能殺我們的身體,但 神有權柄殺身體和靈魂。我們非要怕人,乃是要信靠那位愛我們的 神。
2你們比許多麻雀更寶貴(29-31)
  雖然 神能把人的身體和靈魂都滅在陰間,但那不是祂的目的。耶穌提醒我們 神愛我們,祂曉得我們至微小的一切,包括我們有多少條頭髮!因此我們不要懼怕人,倒要信靠使萬事發生,為叫愛 神的人、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得益處的那位(羅8:28)
3在人前承認耶穌(32-33)
  最終人怎樣看我們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在 神面前的時候,耶穌能把我們認出來;謹記這一點並過見證福音的生活。
禱告:父啊!感謝祢對我人生的主權和無微不致的愛。我只信靠祢,不懼怕人。求祢幫助我現在就傳揚耶穌的道。
一語: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耶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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