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

我的生命必見光

約伯記33:1-33
金句33:28 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,我的生命也必見光。
1神已說話(1-22)
  以利戶指出 神已經一次又一次向世人說話。通過夢和異象(15-18)、患難(19-22),還有信息僕人(或那些將人的祭物帶到神面前的傳話的天使)(23-24), 神已向人說話,約伯也應該清楚。因此,以利戶譴責約伯沒有留心聽神的說話,認為他與神爭論是無理的。
2祂救贖我的靈魂(23-33)
  以利戶承認自己與約伯一樣是用土造成的,因此沒有人是純潔和無罪的。 神比世人更大,已通過許多方法向人說話,為叫人不犯罪和拯救人的靈魂(17-18)。每個人都需要一位在 神面前作傳話的,但在 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(提前2:5)。 神拯救在苦難中的人,那時他們就曉得自己是罪人。當 神救贖一個人的靈魂,他的生命就必見光。
禱告:主耶穌啊!感謝祢作了我惟一的中保,感謝祢救贖了我的靈魂。
一語: 神救贖人的靈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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