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

彼此相愛

約翰壹書3:11-24
金句3:23 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。
1不要憎恨,要愛!(11-15)
  該隱屬於那惡者。他殺了兄弟亞伯,因為亞伯是信心的人。若果我們憑信心過生活,我們也會預料到世界必恨我們。但無論如何,我們也要憑信心過生活並愛別人。一個人,若像該隱一樣,在心裏殺人的就死在罪中,殺人的沒有永生在他裏面。但若果我們憑信心愛我們的弟兄,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出死入生了。
2 神比我們的心都大(16-24)
  愛是一個行動,不是言語或感覺。當我們仰望耶穌,我們就知道何為愛。耶穌愛我們並為我們捨棄祂的生命。當我們有 神的愛在我們中間,我們就會向主內有需要的信徒施與愛。我們要基於真理去愛別人;我們的愛必須是能建立和鼓勵別人的信心。如果我們只能按著我們的情感去服事別人,這不算是真正的愛。我們要為別人禱告,並遵行 神的誡命。
禱告:主啊!求祢進入我的心並管治我,幫助我以祢的愛去愛別人。
一語:相信耶穌並彼此相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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